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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院判定大陸船長故意毀壞海纜 判處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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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院判定一名中國船長故意毀壞海纜並將其判處三年徒刑https://t.co/DGx5kTJEc1


美國之音中文網 (@VOAChinese) June 12, 2025 台灣一家法院星期四(6月12日)判處一名王姓中國船長三年有期徒刑,他被判定故意毀壞海纜纜線。

王姓船長領導的“宏泰58”貨輪在多哥注冊,船員都是中國公民。今年2月25日,“宏泰58”貨輪在台南金將軍漁港外海下錨,連接台灣本島與離島澎湖的台灣中華電信公司的“台澎三號”海纜纜線被切斷。這艘貨輪被押返台灣,船長被捕。那起事件引起台灣震驚。


台灣今年已發生多起海纜故障事件。

王姓船長承認指示船員在該海域下錨,但是否認故意毀壞纜線。


台南地方法院在星期四的宣判中說,這艘貨輪上的電子海圖標示了海底纜線的位置,而且該區域有禁止船只下錨的公告,但王姓船長“仍恣意於”在該區域下錨後,“放任貨船以未定錨狀態在該區域徘徊”。法院判定該船長犯有毀壞纜線罪,將其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允許上訴。

法院沒有公布這位船長的全名。


目前還沒有看到中國官方對“宏泰58”船長判刑的回應。今年1月,在台灣發生一起中國權宜輪疑似損壞台灣東北海域的國際海底電纜的事件後,中國共產黨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發言人說:“民進黨當局在基本事實、事故責任尚未厘清的情況下,憑空臆想,刻意將海纜事故渲染炒作為所謂大陸‘灰色地帶威脅’,充分表明其操弄‘反中抗中’不擇手段,毫無底線。”

台南地區法院在對王姓船長的判決中提到,台灣中華電信公司受到的損失包括超過逾1700萬元新台幣的維修費用及逾180萬元新台幣的船務代理費用。判決書還說,海纜被切斷使“台灣本島與澎湖間之電話、網路寬頻通信受阻,產生通信中斷之公共危險,嚴重幹擾政府與社會在民生經濟、公共資訊流通各領域之運作,影響層面不可謂不巨大”。

台灣檢方決定對“宏泰58”貨輪上七名中國籍船員不予起訴,並在本月早些時候將他們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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